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對徐州市交通運輸局徐州市智慧交通系統集成監理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發布競爭性談判資格預審公告。
一、采購人
1.名稱:徐州市交通運輸局
2.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號
3.聯系方法:18652191079
4. 采購項目聯系人:凌 圓 電話:18652191079
二、采購代理機構
1.名稱: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號盛佳大廈南三樓 郵編:221003
3.聯系方法:0516-85733150 85587207
4.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二科 徐 可 電話:0516-85733150 85587207
三、項目編號:徐采談T(2016)019
四、采購項目
1.名稱:徐州市智慧交通系統集成監理服務
2.數量:1項
3.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本項目包括對基礎網絡系統、徐州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處置系統(一期)、徐州市交通運輸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平臺三個部分的集成監理服務。
五、采購項目預算金額:30萬元整
六、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核管理;節能產品政府采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等。
七、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具有國家或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注: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八、審查標準、方法: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九、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資格預審文件內容以本《競爭性談判資格預審公告》內容為準。
十、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和格式: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說明: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相關規定,應當提供新版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提供原版營業執照復印件,必須同時提供發證(登記)機關證明其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出具時間為本公告發布后(含公告發布當日))復印件。
2、財務狀況報告,至少提供:
①供應商的本公告發布前6個月內任何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復印件1份;
②供應商的本公告發布前6個月內任何月份(不含本公告發布當月)的利潤表月報表復印件1份。
3、供應商的本公告發布前6個月內任何月份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即:提供國家或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
5、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復印件(格式附后)。
十一、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2016年3月11日下午5:00
2、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提交時間:上午 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節假日除外)。
3、請在每頁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上注明以下內容:
(1)項目編號:徐采談T(2016)019
(2)供應商的聯系人,移動電話
(3)頁碼和總頁數
4、接收人: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綜合科 劉芳 電話:0516-85830927 85935009, 傳真:0516-85830927。
5、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必須在“徐州政府采購網”上進行“網上報名”, 具體方法詳見網站《操作指南(網上登記、報名、下載操作說明)》(以下稱《操作指南》),如不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十二、資格審查日期、地點:由談判小組確定。
十三、特別說明:
只有通過網上報名,并經談判小組確定的供應商才能下載談判文件,是否被確定,由采購代理機構的采購項目聯系人通知。
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O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我單位在參加( )項目(項目編號:徐采談T(2016)019)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我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名稱(蓋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