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鳳崗鎮交通電子警察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GMTC143DZHG0018JO
二、采購項目名稱:鳳崗鎮交通電子警察設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及資金來源:政府財政資金;采購預算:¥1,338,698.40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
1. 鳳崗鎮交通電子警察設備采購項目;
2. 內容: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鳳崗大隊交通電子警察設備一批及其供貨、安裝、驗收、保修等相關服務。(詳見用戶需求)
3. 交貨地點:采購指定地點;
4. 實施時間:合同簽訂后 60 個日歷日內交貨(包括供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 簡要技術要求或招標項目的性質: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用戶需求書”的采購項目內容 ;
6.合格的投標人應對所有招標貨物和服務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貨物和服務投標報價;
7. 本項目不允許提交備選方案;
8. 該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五個工作日(注: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五、供應商資格條件:
1. 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標人具備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書(壹級),外省證書需要在廣東省公安廳備案并提供相關備案手續復印件;
3. 投標人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貳級或以上資質;
4. 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主動填報近三年有無受各級管理部門的處分或處罰(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6. 投標人已登記報名并購買了招標文件。
備注:凡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a)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為同一股東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六、潛在投標人應當在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14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詳細地址: 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B303室。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本項目不辦理郵購)。
說明:投標人如果沒有在東莞市政府采購網上注冊的,購買采購文件時需提供如下資料: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2)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3)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6)資質證書,并提供以上資料原件的彩色掃描電子版文件。已注冊的投標人須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4年10月15日9:30
八、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4年10月15日9:00至9:30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三樓B3161室;
九、開標時間:2014年10月15日9:30;
十、開標地點: 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三樓B3161室;
十一、本次招標的投標保證金金額(單位:人民幣):¥13018.00 元,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及金額提交投標保證金。
十二、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本次招標采購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十三、招標文件公示/下載:《東莞市政府采購網》(網址:dggp.dg.gov.cn)。
代理機構聯系人:林瑞茵 郵箱:gdmeetc3lry@126.com
電話:0769-21665597; 傳真:0769-22412519;
售標書處電話:0769-21666364 聯系人:詹虹
聯系地址:東莞市城區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B303; 郵編:523009;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