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注冊資金≥100萬元(人民幣);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本次政府采購的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記錄。 5.投標人須在西昌設有明確的售后服務機構(提供當地工商部門的注冊證、工作機構名稱、地址、工作人員、聯系電話)或在西昌有固定合作公司(該機構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必須≥50萬元人民幣,具備承擔售后服務的必備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至少2年及以上的合作協議); 6.投標人須提供“ 服務器、 投影機、音響設備、臺式電腦”其產品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證書及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代理商授權無效); 7.投標人須提供《工程應用軟件》、《信息瀏覽監控軟件》、《設備遠程管理軟件》軟件著作權證書(加蓋生產單位鮮章)以及產品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證書及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代理商授權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