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省平潭海峽大橋及接線公路工程監控系統供貨與安裝合同工程已由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平潭跨海大橋監控收費及福清段接線公路等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2010]6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投資、省市縣自籌及銀行貸款,招標人為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合同名稱:福建省平潭海峽大橋及接線公路工程監控系統供貨與安裝合同。
2.2項目概況:路線總長4976米(其中橋梁總長3510米)。本項目監控系統供貨與安裝設1個合同段,實行公開招標。
2.3計劃工期: 3個月,預計通車時間: 2010 年 11 月 30 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核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資質。2個同類工程(必須包含監控系統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注冊資本金應不小于 1000 萬元。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年8月26日至 2010 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時至 11:30時,下午 3:00 時至 5: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有限公司(平潭縣北厝鎮先建村西壁)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彩色復印件(注:招標文件中所有復印件均指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圖紙每套售價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交:
5.1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單位介紹信。
5.2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核驗,并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5.3投標人應于2010年9月5日17:30前將蓋有投標人單位公章的企業業績和項目經理、總工程師信息表送達招標人(信息表格式將于出售招標文件時提供給投標人),若投標人未按時提交信息表,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投標文件提供的企業業績以及項目經理、總工程師資料須與上述信息表內容相一致,否則,將導致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6、投標文件遞交至:福州五一中路88號平安大廈九樓會議室(若有調整,另行通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9月20日11:00 整,投標人須在2010年9月 20日10:00~11:00期間遞交投標文件,提前、過時均不予接收。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必須攜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均為原件)蓋有單位公章的經辦人身份證和投標人注冊地基本帳戶開戶證明的復印件,并辦理遞交手續。
7、投標保證金必須按投標人須知數據表規定的方式,在2010年9月19日16:00整之前提供,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12萬元,必須是從投標人注冊地的投標人基本賬戶的銀行中匯出或出具。若投標保證金和投標信用保函遲于上述時間提供,或未從基本賬戶的銀行匯出或出具,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投標人另須提交一份 6萬元的投標信用保函,投標信用保函應由投標人基本帳戶的銀行出具,若投標人開立基本帳戶為銀行的分支機構,不具備開具投標信用保函資格時,可由該分支機構的上級且具有開具投標信用保函資格的銀行開具,但基本賬戶銀行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投標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8、本項目最高限價為:588萬元(含不可預見費)。
9、招標人將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考察和標前會議。
10、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經濟導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福州市交通局網站(www.fzjt.gov.cn)等媒體上發布。
11、招標人地址:福建省平潭縣北厝鎮先建村西壁
郵政編碼:350401
聯系人: 黃小姐、杜小姐
電 話: 0591-24423698
傳 真: 0591-24423668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