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畬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建設項目 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綜合大樓項目-安全防范和建筑智能化工程 已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現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施工單位。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縣城人民中路與復興西路的交叉口西南側(原街心公園)。
(2)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6487.8平方米。
(3)工期要求:150日歷天內按項目進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內容的施工、調試和專項驗收交付招標人使用。
(4)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二、招標內容:項目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安全防范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其編制說明。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以下資質和條件的企業;
2) 具備浙江省安防協會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壹級資信等級資質;
3) 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叁級資質;
4) 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或建筑智能化專業承包資質)貳級及以上資質。
5) 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具備建筑(或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建造師資格。
6)投標人業績:2007-2010年2月28日前投標人必需承接并完成過浙江省內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場所安全防范系統工程(含金庫)和遠程監控聯網系統工程各一個,開標時需提供項目合同(分包合同無效)、竣工驗收報告等原件確認.
四、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五、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和地址:
(1)時間:2010年4 月19 日至2010年4 月 20 日止,每日早上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止,不記名購買,過時不再受理。
(2)地點:景寧縣人民政府行政審批中心
(3)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800元整,售后不退。
(4)圖紙押金1000元,開標當天圖紙交回時退還。
(5)領取圖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六、其他規定:
(1)本工程不接受掛靠、已有在建或預中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投標,投標人所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符合麗水市的有關規定。
(2)根據麗招管辦[2008]3號文件執行,一經查實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將取消投標人(或中標人)資格,并且責任自負。
七、聯系人
項先生(招 標 人) 電話:(0578)13905789830
彭先生(招標代理人) 電話:(0578)13957080085
劉傳飛(招投標中心) 電話:(0578)5080715
景寧畬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浙江耀華工程咨詢代理有限公司
景寧畬族自治縣招投標中心
2010年4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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